关于对首批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任期考核的通知
各系部、各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
根据学院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和与学院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现就我院首批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履职情况进行两年任期考核。具体如下:
1、各系对照规定对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形成书面报告,于2016年3月28日前向学院干部人事处报送。
2、2016年3月31日前、教务处、科研实训处、干部人事处将对此项每个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专项考核,届时将召开考核会议,根据个人述职和项目指标要求进行打分评价。
3、考核结束后,将首批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情况向学院汇报,并在全院公开进行情况通报。
4、联系人:贺波 电话:15991728016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干部人事处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