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招生委员会《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通知的要求,现将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专升本报名及考试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按国家计划招收的省内学校2016年普通高职在册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在校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职在校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成绩合格且为首次报考专升本;
3.报考专业应为高职阶段所学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之一(《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与普通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对应关系》通过省招办官方网站公布);
4.在校生参加生源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成绩合格(考生所考科目必须与拟报考本科专业规定的课程一致。
二、申请
请各系统一组织所在系有意继续专升本的毕业生填写报名申请表,并于2016年3月4日前将申请表递交教务处教学科进行资格审核(申请表见附件)。
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与高职专业报考对应关系
| 高职代码
|
高职名称
|
本科代码1
|
本科名称1
|
本科代码2
|
本科名称2
|
| 670107
|
装饰艺术设计
|
25
|
视觉传达设计(艺)
|
32
|
环境设计(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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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0202
|
音乐表演
|
28
|
播音与主持艺术(艺)
|
17
|
学前教育(文)
|
| 670203
|
舞蹈表演
|
28
|
播音与主持艺术(艺)
|
17
|
学前教育(文)
|
| 670309
|
电视节目制作
|
16
|
广播电视学(文)
|
|
|
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
| 代码
|
专业及学校名称
|
| 16
|
广播电视学
|
| 034
|
西安财经学院
|
| 17
|
学前教育
|
| 031
|
商洛学院
|
| 032
|
安康学院
|
| 103
|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
| 25
|
视觉传达设计
|
| 012
|
西安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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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0
|
咸阳师范学院
|
| 044
|
西京学院
|
| 064
|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
| 125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
| 128
|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
| 28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128
|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
| 32
|
环境设计
|
| 043
|
西安翻译学院
|
| 041
|
西安欧亚学院
|
| 064
|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
| 125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
三、专业考试
根据省招办要求,专升本考试由生源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我院专升本专业课考试于2016年3月7日进行,各招生专业均考两门专业课,每科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科目对照如下:
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科目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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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Ⅰ
|
专业课Ⅱ
|
| 16
|
广播电视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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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理论
|
汉语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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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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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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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
|
学前心理学
|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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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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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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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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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播音与主持艺术(艺)
|
播音业务
|
主持业务
|
| 32
|
环境设计(艺)
|
素描
|
平面构成
|
四、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3月16日8∶00至18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生,由本人登陆省招办官方网站专升本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基本信息,确认后提交并完成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按陕价费调发〔2001〕29号规定收取。
2.信息确认时间:3月19日至20日。
报名结束后,生源学校统一打印出《资审表》,组织考生确认签字,安排专人填写资格审查意见,签字盖章。生源学校按报考专业整理考生身份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资审表》、学年成绩表、专业课考试合格名单、专业调整公函等材料,送所在地市(区)招办。
高职入学后调整专业、转学、休学的考生,生源学校须向市(区)招办出具报教育厅备案的公函。
五、资格复查
市(区)招办根据考生身份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资审表》、学年成绩表、专业课考试合格名单、专业调整公函、2016届普通高职毕业生信息库等材料进行资格复查。对符合报名条件者,签署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有关生源学校。
六、统考和评卷
1.统考科目
文史、医学、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实行分卷考试,采取AB卷形式。省招办将公布各科考试说明,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
2.考试时间
| 日 期
时 间
|
4月9日
|
| 9∶00—11∶30
|
大学英语
|
| 14∶00—16∶30
|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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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填报志愿
统考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登陆省招办官方网站志愿填报系统,查询招生计划,填报志愿。2016年专升本招生录取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根据不同专业招生学校数量,考生最多可填报10个学校志愿。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录取缺额情况,省招办对上线未录取考生征集一次志愿。征集志愿信息在录取期间通过省招办官方网站公布。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确认后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视为放弃录取,责任自负。
八、评卷和成绩发布
统考课程的评卷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在省招办官方网站上公布,不查卷。
九、考生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由省招办汇总建立,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照片、统考成绩、报考志愿等内容。
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各生源学校建立,包括《资审表》、学籍档案(含《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入学原始资料、学年鉴定、学年成绩表、专业调整公函等)。生源学校应对本校考生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十、录取
1.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即在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提出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2.专升本招生录取统一使用考生电子档案,招生学校录取时在网上下载。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录取新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本人。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从生源学校或市(区)招办领取纸介质档案,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