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国家艺术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艺术基金。
请各系部认真阅读国家艺术基金网站关于2016年度一般项目的基金申报指南和资助项目十问的系列相关文件,并将报送材料于2016年1月10日前上报至教务处教学科王仲彦老师处。
联系电话:87808231
邮箱:837671405@qq.com
教务处
2015年12月15日
版权所有: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4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