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教材的选用、订购、使用发放工作,是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对执行教学计划,稳定教学秩序,起着重要作用。为切实加强我院的教材建设,使教材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现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
(一)教材选用原则
1.教材选用必须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为依据,要符合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选用教材应本着优先选择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统编教材、教育部获奖教材和权威教材的原则进行,同时还要有一定的适用性,能适应现代高职教育的需要,突出高职教育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特点;
2.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公开出版的国家或部委统编教材和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新教材,教材一经选定,要相对稳定,非目录中教材的选定需上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
3.“两课”教材应选用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或推荐的统编教材;
4.教材要选用近年公开出版的适合本专业的新教材,同时,鼓励教师编写适合本专业需要的特色课程教材,所有教材需经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5.未经学院同意而自行编写、合作编写的教材或自行订购的教材,不予选用;
6.订购教材时要遵循“精选、少量、零库存”的原则,一般限一届学生用量;
7.教辅类教材及选修课教材一律不予征订。
(二)教材选用程序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教材的选用工作,严格依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各教研室负责人、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对国内、外本专业最新发展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本专业教材的出版及使用情况,确定本系(部)各课程的教材选用方案;
2.确定选用教材应填写《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教材征订统计表》(附件1),经系(部)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3.选定后上报时间为本学期结束前两周,上报下学期选用教材;
4.学院每学期末将对下学期使用的所有教材进行一次评价,对于评价较差、不符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材通报系(部)修改教材选用方案、更换教材;
5.教务处组织对各系部所上报教材进行审读,经审读符合教材选用原则的,上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
6.经学院确定后的教材由教材管理部门(教务科)进行征订。
二、教材发放
1.全院教材发放有教务科人员负责发放,教务科应在发放前制定教材发放程序;
2.学生入学后,以系、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辅导员负责按照教材发放程序进行领取;
3. 教务科提供每班级本学期教材清单,班主任、辅导员领取教材时要当场检验后签字确认,除非质量问题,否则概不退还;
4.学生发生休学、退学等情况,原则上不退教材;
5.对于留级的学生,如果现用教材与重修以前所用的教材完全相同,原教材可以继续使用,不重新购买。
三、教师用书
教师用书需由各系(部)统一填写《教师用书申请表》(附件2),经教材领用人及系(部)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教务处统一发放。由教学单位分配教师使用,如果教材版本不变,教师用书应至少使用2年(届)以上,否则不予发放。
四、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由教务处牵头按照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每年4-5月份进行招标采购。
五、其他事宜
1.由于我院个别专业特点无法征订适合本专业的教材,应由系部统一整理上报教学督导组审议;
2.各系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没有合适的出版教材使用,可自编(或购买)讲义替代。自编教材要讲究质量和特色,禁止抄袭盗版,若出现因抄袭盗版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一律由编写人负责,各系要指定教学经验比较丰富的教师编写,一门课程原则上印刷一种讲义;
3.已列入计划的自编讲义,各系在送印前填明交印单交教务处批办;
4.在学生毕业最后一学期进行教材费用的核算工作,遵循多退少补原则,多收取的教材费用退还学生本人。
附件:1.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教材征订统计表
2.教师用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