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关于2016年度高职新专业申报
及对已有专业的调整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5〕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办学实际,依据学院中期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按照需求导向、条件保障、特色定位、规模适度、持续建设的原则,为提高我院专业设置与学校定位的契合度,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发展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充分论证,学院研究通过,2016年度我院拟新增播音与主持、动漫设计、现代流行音乐3个高职专业,并按文件精神对已有15个高职专业进行调整。
联系人:贺波 联系电话:15991728016
附件:1、申请新增专业汇总表
2、新旧专业调整情况汇总表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5年11月27日